近年来,洪集镇全面推行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一改过去“干多干少一个样”的被动局面,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充分激发基层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科学设定考核体系。结合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特点,规定考核内容由平时工作考核、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民主测评三部分组成。平时工作考核部分主要考核村(社区)干部个人工作出勤、制度执行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实行一季度一考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部分主要考核村(社区)干部对乡镇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主要突出当年各自重点工作任务、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环境保护、值班应急、防灾减灾、矛盾纠纷调处、服务群众能力等;民主测评主要测评党员群众对村(社区)干部各项工作的总体满意度,由群众当考官,评价村(社区)干部的工作,工作干得如何群众说了算。
严格落实考核规定。考核对象上,把全镇所有行政村(社区)在职在编干部,包括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纳入考核范围,确保考核对象全覆盖;考核方式上,注重日常考核和多听取群众意见,由镇党委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村(社区)干部日常考勤记录、任务完成和平时督查掌握的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注重抓常抓细;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逐项考核,注重抓实抓效;考核中,由考核对象对党员代表、村民代表、镇人大代表与驻村点(片)长等逐一作述职报告后,进行民主测评,注重听取各方意见。
高度重视结果运用。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得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镇党委、政府,乡镇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村(社区)干部考核等次,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严格实行考核结果与工资绩效挂钩。根据“党建”+“发展”+“民主测评”进行打分,采用党建日常监测及乡村振兴,擂台赛考核结果,“党建”+“发展”占比70%,民主测评占30%,确定考核结果。考核村班子整体,分别确定“优秀村”2个、“合格村”7个、“一般村”2个。其中“优秀村”村干部发放年度绩效报酬标准的120%、“合格村”发放100%、“一般村”发放80%。干部个人考核等次,纳入村(社)干部个人档案。对群众满意度低、考核测评较差的干部,进行专题谈话,督促整改落实;对群众意见大、考核测评在 60 分以下的干部,加强教育整顿,整改后仍无起色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王明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