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8月26日,蒙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毒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东、李某松、范某才、陈某业、鲍某杰、李某六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赵某、张某强、张某运输甲基苯丙胺,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杨某以8000元的价格将一包假的甲基苯丙胺卖给赵某,后退给赵某1000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均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李某东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有异议,其余九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姜卉茹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