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广德市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 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以暴力的方法劫取财物构成转化型抢劫。近日,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陆某某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陆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2022年2月6日凌晨3时许,陆某某骑车从其家中来到广德市新杭镇某户住宅门口,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撬开窗户进入室内,准备将熟睡的被害人打晕后劫取财物。陆某某先后两次用木凳砸被害人头部,被害人被砸醒后反抗,被陆某某拖下床用木凳殴打。被害人随手捡起一把弯刀砍伤陆某某。陆某某也捡起一把弯刀准备砍伤被害人时被其抓住手腕并推倒控制,后陆某某扔下弯刀逃走。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某非法进入他人室内,以暴力方法劫取财物,并致被害人轻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陆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陆某某在侦查阶段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陆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