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淮上区法院消息,家住淮上区沫河口镇的朱某发现自家的电瓶车丢失后,无证醉酒驾驶报废摩托车到沫河口派出所报案。日前,淮上法院审结了这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决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1年9月9日晚上22时,被告人朱某在无机动车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醉酒后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沫河口镇淝河路与中心街路口出发,前往沫河口镇派出所报案。民警在对被告人朱某询问时,发现朱某涉嫌酒后驾驶,被告人朱某承认饮酒后驾驶摩托车,随后沫河口派出所民警报警至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四大队民警到沫河口派出所,将被告人朱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备检。经安徽天平司法鉴定所鉴定,朱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