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淮上区人民法院消息:近日,淮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案件,被告人高某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20年11月份左右,被告人高某某在蚌埠市淮上区梅桥镇淝北村自家院墙西边的菜地撒的罂粟种子,2021年3月,派出所接举报后出警至现场,在被告人高某某家院子西侧菜地内发现大量疑似罂粟幼苗,民警现场对疑似罂粟幼苗进行铲除,经现场清点共计1570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某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高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大家:以案为鉴,相互提醒,杜绝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珍爱宝贵生命,远离一切毒品。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