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罂粟,是一种可以提取出毒品的植物,种植是违法的,但依然有人为了追求一些道听途说的“疗效”,或者为了观赏花卉而种植。近日,滁州市南谯区法院宣判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判处被告人王某罚金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张某和王某两人系夫妻关系。2018年冬,张某在外挖野菜时摘得一颗罂粟果实带回家中,于次年春与丈夫在自家屋后种植并非法收获罂粟种子。张某听说用“大烟泡子”熬水给小鸡喝,能给小鸡治病,便心存侥幸,认为种一两颗也没事。
2019年6月王某因邻里纠纷报警,民警到场后在其家中发现晒干后的罂粟果实。经依法称重,被查获的罂粟种子重157.57克。经依法鉴定,被查获的罂粟种子及果实均为罂粟科罂粟属植物罂粟,具有活性。
南谯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均应予惩处。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判处被告人王某罚金一千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