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利辛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 10月11日,利辛县公安局发布公告。
公告称,该局正在侦办汪阿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为尽快查明案情,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的集资参与人,2021年11月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单原件、复印件,银行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案件侦办单位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侦办单位:利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利辛县城关镇世纪大道与向阳中路交叉口;联系人:韩警官、李警官;联系电话:0558-8700884。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