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8月23日,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发布了《关于黄山市黄山区国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阶段性通报(二)》。
该通报称,2021年8月17日,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依法对黄山市黄山区国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龙担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并予以查处,公司法人代表韩龙及主要经营负责人共4人被刑事拘留,21名公司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截止8月22日,有927名群众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共登记投资金额(含本息)19041万元。
为进一步保障投资出借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仍未登记报案的有序前往各接待点报案登记。前往公安机关现场办理时,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秩序,戴好口罩,出示安康码和行程码,依次办理。
目前,公安机关对已查明的国龙担保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韩龙和主要关联公司(人员)名下的不动产、车辆、资金账户、现金等资产进行了查封、扣押、冻结,其他债权、债务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在案件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将妥善保管所有涉案资产,不会挪作他用。案件侦查终结后,将依据法律规定随案移送,最终由司法机关根据确权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清退返还,有关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此案侦办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办案开支均由政府财政经费承担。
登记报案地点: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一楼大厅、各派出所(甘棠派出所辖区投资出借人、当事人请到分局一楼大厅登记)。
登记报案材料:本人身份证、投资合同、缴款凭证、资金流水(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代办人员请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吴永泉整理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