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趁他人举办婚礼家中无人之机,牛某竟暴力破门盗走新娘陪嫁金10万元。记者9月17日从寿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牛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牛某违法所得10万元已由公安机关追缴85276元并发还被害人,其余14724元继续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查明,1月28日中午12时许,牛某骑摩托车窜至寿县窑口镇新街,趁陶某办喜事家中无人之机,从陶某屋后大院内,利用停放在院内的三轮摩托车爬上铁皮车棚后,翻窗进入陶某家厨房。随后直奔二楼跺开婚房卧室门,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将放于该卧室东南角的红色行李箱毁坏,从箱内一红色皮包内将10万元陪嫁现金盗走,后翻墙逃离。所盗现金被追回85276元,余款被牛某挥霍。
另查明,2000年9月4日牛某因犯盗窃罪被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7年1月12日,因犯盗窃罪被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2020年6月30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牛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牛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顾露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