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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盗窃他人财物流浪五年后自首 六安检察机关依法不起诉

©原创 2021-08-31 19:44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六安市裕安区检察院8月31日下午发布一则案讯说,因盗窃2000余元,六安一七旬老人流浪异地五年后终于投案自首,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鲍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原来,鲍某2016年因打小牌接触到同乡一位年近九旬的老人杜某,鲍某觉得杜某家里条件似乎不错,一次偶然路过她家时,鲍某见其家中无人,就趁机撬锁进入,拿走了杜某放在家中的1000元现金和养老保险存折等物,又从存折中取出现金1000余元。实施盗窃后,鲍某心中害怕,为逃避抓捕,他借钱逃往外地。5年的流浪生活让鲍某归家想法越来越强烈,今年,在亲戚的劝说下,鲍某决定回来投案自首。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人认真审阅了案件,考虑到其经济困难、年纪又比较大且行动不便,便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并主动前往鲍某所在地讯问、了解情况,综合具体案情、鲍某的自首和悔罪表现,为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充分释放司法善意,检察机关决定对其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鲍某盗窃后逃离六安,但几年后能自首,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方损失,从法律的角度可以做不起诉处理,犯罪嫌疑人年龄也较大,从人文关怀的角度,也同意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潘樾如是说。

“在外地过的就是流浪汉的日子,感谢检察机关,这次之后我再也不会干违法犯罪的事,会遵纪守法好好过日子”。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鲍某十分仔细地折好放入了口袋中。

刘健  华斌  李鑫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张大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六安市裕安区检察院8月31日下午发布一则案讯说,因盗窃2000余元,六安一七旬老人流浪异地五年后终于投案自首,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鲍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原来,鲍某2016年因打小牌接触到同乡一位年近九旬的老人杜某,鲍某觉得杜某家里条件似乎不错,一次偶然路过她家时,鲍某见其家中无人,就趁机撬锁进入,拿走了杜某放在家中的1000元现金和养老保险存折等物,又从存折中取出现金1000余元。实施盗窃后,鲍某心中害怕,为逃避抓捕,他借钱逃往外地。5年的流浪生活让鲍某归家想法越来越强烈,今年,在亲戚的劝说下,鲍某决定回来投案自首。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人认真审阅了案件,考虑到其经济困难、年纪又比较大且行动不便,便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并主动前往鲍某所在地讯问、了解情况,综合具体案情、鲍某的自首和悔罪表现,为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充分释放司法善意,检察机关决定对其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鲍某盗窃后逃离六安,但几年后能自首,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方损失,从法律的角度可以做不起诉处理,犯罪嫌疑人年龄也较大,从人文关怀的角度,也同意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潘樾如是说。

“在外地过的就是流浪汉的日子,感谢检察机关,这次之后我再也不会干违法犯罪的事,会遵纪守法好好过日子”。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鲍某十分仔细地折好放入了口袋中。

刘健  华斌  李鑫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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