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中国检察网消息: 2021年2月10日,颍上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廉伟涉嫌受贿一案向颍上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由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至本院审查起诉。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廉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经审查认定,被告人廉伟在任职期间,利用其担任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的便利或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工程拨付款、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