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9月18日,金寨县长岭乡二级主任科员胡拥涉嫌受贿一案,由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向金寨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8月至2020年3月,被告人胡拥在担任麻埠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汤家汇镇人大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索要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