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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寿以案说险:远离代理,谨防诈骗

2024-06-28 16:56

2019年,刘女士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分红保险,2023年9月,她遭遇资金周转困难想要退保。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提前解除合同只能按照合同现金价值计算退保金,与已经缴纳的保费存在一定差额。

为避免退保损失,刘女士上网搜索“全额退保”方法,并联系到了一家所谓的“维权机构”,号称可以100%全额退保。在添加了这家“维权机构”工作人员的微信后,刘女士预先支付了相当于25%退保金的服务费,并与对方签署了保险退保服务协议。对方承诺三十天内即可全额退保,如不成功将全额退还服务费,但要求刘女士提供个人保单、身份证、手机号及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同时特别交代不要单独与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和协商有关退保的任何事宜。三十天后,刘女士没有收到任何钱款,也已联系不上“维权机构”工作人员。随后刘女士与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得知前期并没有任何人向公司反映过其保单的退保诉求,直到此时刘女士才发觉自己遭遇了以“代理维权”为幌子的诈骗行为。

案情分析:近期,一些个人和社会团体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以“代理退保”为幌子获取客户资料,提前收取定金并阻断客户正常维权渠道,名义上“为客户全权代理”,实则为了诈骗“定金”“服务费”。客户不仅遭受了利益损失,后期还将承受个人信息被“代理机构”多次转卖获利的二次风险。

风险提示:1、在选择保险产品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经济状况,确定合适的缴费金额与缴费期限,切勿盲目追求高额保障加重自身经济负担。

2、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切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信息轻易告知、转交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蒙受损失。

3、如需进行维权,可通过监管机构、保险公司官方服务热线等正规渠道反映情况,切勿相信网上各类“代理维权机构”的口头承诺。


2019年,刘女士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分红保险,2023年9月,她遭遇资金周转困难想要退保。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提前解除合同只能按照合同现金价值计算退保金,与已经缴纳的保费存在一定差额。

为避免退保损失,刘女士上网搜索“全额退保”方法,并联系到了一家所谓的“维权机构”,号称可以100%全额退保。在添加了这家“维权机构”工作人员的微信后,刘女士预先支付了相当于25%退保金的服务费,并与对方签署了保险退保服务协议。对方承诺三十天内即可全额退保,如不成功将全额退还服务费,但要求刘女士提供个人保单、身份证、手机号及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同时特别交代不要单独与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和协商有关退保的任何事宜。三十天后,刘女士没有收到任何钱款,也已联系不上“维权机构”工作人员。随后刘女士与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得知前期并没有任何人向公司反映过其保单的退保诉求,直到此时刘女士才发觉自己遭遇了以“代理维权”为幌子的诈骗行为。

案情分析:近期,一些个人和社会团体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以“代理退保”为幌子获取客户资料,提前收取定金并阻断客户正常维权渠道,名义上“为客户全权代理”,实则为了诈骗“定金”“服务费”。客户不仅遭受了利益损失,后期还将承受个人信息被“代理机构”多次转卖获利的二次风险。

风险提示:1、在选择保险产品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经济状况,确定合适的缴费金额与缴费期限,切勿盲目追求高额保障加重自身经济负担。

2、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切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信息轻易告知、转交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蒙受损失。

3、如需进行维权,可通过监管机构、保险公司官方服务热线等正规渠道反映情况,切勿相信网上各类“代理维权机构”的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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