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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总工会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调解工作

2024-01-12 14:59   颍东区总工会

1月10日,颍东区总工会经审会负责人、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省金牌劳动关系调解员、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于爱军,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省优秀党建指导员孙九青等一行,专程来到区人社局仲裁院,主动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调解工作。

颍东区某企业职工徐某某、汪某某就企业拖欠其工资、社保、经济补偿等,向区仲裁院申请仲裁。经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共同努力,反复与双方沟通,逐步缩小期望差距,最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企业委托代理人匡某某高兴地多次表达感谢之意,申请人也十分满意,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调解成功,企业解忧,精力更多地投入到经营发展上;职工解愁,节省大量时间,双方满意,皆大欢喜。

近年来,颍东区总工会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为平台,以工会组织网络为基础,坚持在推进工会重点工作的同时,一体抓好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让“和谐”融入每名工会干部工作思路和理念中,成为业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从重点培养工会法律人才,到成立劳动争议工会工作站,从推进工会法律宣传,到深度参与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从工会干部培训班邀请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成员单位参加学习、邀请仲裁调解资深专家授课,到协调员、仲裁员、调解员、监督员融入大调解平台、建章立制、合作联动、发挥合力。“仲裁+工会”裁前调解,“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劳动争议调解员纳入省法院大调解网络平台,成立区调解中心,不断扩大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覆盖面,扩大调解员队伍,让和谐劳动关系的内涵不断放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运转更加顺畅,工会、人社、工商联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建共享,共同见证区域经济发展,培育企业成长良好环境,增强企业凝聚力和职工的认可度。

区总工会经与区人社局协调商后决定,每月定期安排专人参与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全过程,力争在深度参与劳动争议纠纷调解的前提下,实现源头维护,达到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共赢,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调解结束后,区总工会相关人员还就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运转、2024年三方机制重点工作安排等事项,与区人社局党组成员、仲裁办主任王莉莉进行沟通座谈,交换了意见。

(于爱军/文   李浩宇/摄影)

1月10日,颍东区总工会经审会负责人、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省金牌劳动关系调解员、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于爱军,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省优秀党建指导员孙九青等一行,专程来到区人社局仲裁院,主动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调解工作。

颍东区某企业职工徐某某、汪某某就企业拖欠其工资、社保、经济补偿等,向区仲裁院申请仲裁。经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共同努力,反复与双方沟通,逐步缩小期望差距,最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企业委托代理人匡某某高兴地多次表达感谢之意,申请人也十分满意,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调解成功,企业解忧,精力更多地投入到经营发展上;职工解愁,节省大量时间,双方满意,皆大欢喜。

近年来,颍东区总工会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为平台,以工会组织网络为基础,坚持在推进工会重点工作的同时,一体抓好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让“和谐”融入每名工会干部工作思路和理念中,成为业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从重点培养工会法律人才,到成立劳动争议工会工作站,从推进工会法律宣传,到深度参与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从工会干部培训班邀请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成员单位参加学习、邀请仲裁调解资深专家授课,到协调员、仲裁员、调解员、监督员融入大调解平台、建章立制、合作联动、发挥合力。“仲裁+工会”裁前调解,“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劳动争议调解员纳入省法院大调解网络平台,成立区调解中心,不断扩大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覆盖面,扩大调解员队伍,让和谐劳动关系的内涵不断放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运转更加顺畅,工会、人社、工商联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建共享,共同见证区域经济发展,培育企业成长良好环境,增强企业凝聚力和职工的认可度。

区总工会经与区人社局协调商后决定,每月定期安排专人参与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全过程,力争在深度参与劳动争议纠纷调解的前提下,实现源头维护,达到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共赢,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调解结束后,区总工会相关人员还就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运转、2024年三方机制重点工作安排等事项,与区人社局党组成员、仲裁办主任王莉莉进行沟通座谈,交换了意见。

(于爱军/文   李浩宇/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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