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巢湖公安微信消息,日前,巢湖市公安局交警槐林中队在辖区X009槐青路开展查处酒驾行动,张某驾驶皖E号牌小轿车向查缉点驶来,民警上前示意其停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张某一身酒气。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醉驾。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封存并送至权威机构进行血液检测。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张某于2020年4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刑事处罚过。其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且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当交警问他:试过一次还不怕?酒驾还无证你这胆子也太大了吧!他却回答:想着大过年的,还是中午!你们交警不会出来查车,没想到刚出饭店开了不到五分钟就给你查到了。
经权威机构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为7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在醉驾被刑事处罚过、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处罚后,并没有认真吸取教训,而是仍然抱有侥幸心理,实施二次酒驾。他的这种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张道福 、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