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池州警方消息,2022年1月6日,东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尧渡镇河西高速桥下设置临时缉查点,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3时42分,一辆皖H78**0面包车缓缓驶入检查区域,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进行酒精检测,只见驾驶人神色异常,十分慌张,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酒味。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朱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33.3mg/100ml,已经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民警要求朱某出示驾驶证,朱某称证件丢在家中。民警核查发现朱某于2017年首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当年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2020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这次已经是朱某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目前属于饮酒后且无证驾驶机动车。
据朱某交代,当晚与朋友在东至县城聚餐吃饭,席间喝了酒,然后打了会牌,时间已经相隔3、4个小时,觉得已经清醒,而且时间已至凌晨,自己驾车回家应该“很安全”,没想到这次又被东至公安交警查获。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