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亳州一七旬老汉因平日常被妻子唠叨,心生怨恨,竟拿起钉锤和菜刀,击打妻子,后其妻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亳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房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房某某与被害人李某系夫妻关系,因家庭琐事存在矛盾。2019年11月7日11时许,被告人房某某回到位于亳州市谯城区某小区的家中,因平日被害人李某唠叨,心生怨恨,便从卧室拿出一把起钉锤,到厨房里对正在做饭的李某头部打击,后该起钉锤锤头被打掉,房某某顺手又拿起李某做饭使用的切菜刀,用刀背往李某身上击打,将李某击倒。此时,房某某儿子房子贺回到家中,看到房某某和倒在地上血泊中的李某,遂拨打急救电话。
后房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李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李某系颅骨骨折、颅脑损伤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案发后,被害人李某近亲属对房某某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房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房某某主动投案并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案发后,房某某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对辩护人与之相同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房某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量刑建议予以认可,依法可从宽处理。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