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12月31日发布消息:日前,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科(行政审批科)原科长曹建军和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徐鸿博涉嫌受贿案,经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旌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旌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建军、徐鸿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建军在担任宣城市人防办行政审批科(法规宣教科)科长和工程科(行政审批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人防工程图纸设计、图纸审查、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报建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鸿博在担任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质监站科员、副站长、站长和工程管理中心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人期间,为他人在人防工程项目指导、监督、验收及业务介绍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港玲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