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3年10月26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3年10月23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补选张焕为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张焕的代表资格有效。
由贵池区选出的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昌勤、陈燕因工作岗位调整,提出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3年10月19日,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江昌勤、陈燕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由东至县选出的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宁睿因工作岗位调整,提出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3年10月23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宁睿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江昌勤、陈燕、宁睿的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由贵池区选出的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朱树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提出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3年10月19日,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朱树林的辞职请求。由青阳县选出的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立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提出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3年10月24日,青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立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朱树林、陈立的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由贵池区选出的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曹春果、由东至县选出的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陆凌霄因工作变动调离池州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曹春果、陆凌霄的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89名。
特此公告。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宁睿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10月26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宁睿提出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宁睿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10月26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茂华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宁睿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10月26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康启林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程进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似友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向奚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蒋亚敏为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田蓓的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小明的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