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淮上区法院公众号消息 随着网络购物的发展,一些农产品也开始通过网购平台来进行交易。然而,却有不法分子通过此类平台发布虚假的农产品信息,实施诈骗。近日,被告人温某因诈骗罪被蚌埠市淮上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 2021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温某在某农产品网络平台上发布出售玉米、辣椒等农产品信息。被害人陈某、苏某分别通过网络联系温某共购买7.7万元的玉米、辣椒,被害人支付定金之后,温某将虚假的装车视频发送给被害人,随后发送装车货单要求被害人支付尾款。被害人因未收到货要求退款,但温某已将所收钱款用于还债及日常生活开销,遂以各种理由拖延。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温某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温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