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网消息,根据国家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代理购电的有关政策,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电网企业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从市场购电产生的新增损益,按月由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今年1-4月份,在代理购电价格基础上,工商业用户每度电分别分摊了0分、0.85分、0.79分、1.14分。
根据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代理购电数据,5月份,省内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在代理购电价格基础上,每度电将分享(降低)0.53分。
本次价格分享,充分说明随着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能涨能跌的电价机制已经形成,符合制度设计的预期。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