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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罪 一单位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获刑2年半

©原创 2021-08-27 18:08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龙子湖法院消息:8月27日上午,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戴某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现场秩序井然,气氛庄重。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20年,被告人戴某在某单位考试中心工作期间,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2018年至2020年,玩忽职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表示深深忏悔。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被告人戴某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彭玲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龙子湖法院消息:8月27日上午,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戴某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现场秩序井然,气氛庄重。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20年,被告人戴某在某单位考试中心工作期间,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2018年至2020年,玩忽职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表示深深忏悔。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被告人戴某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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