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消息,为提高驾驶学员遵纪守法的意识,树牢安全驾驶观念,远离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3月29日下午,金安区人民检察院走进驾校,该院提起公诉的四起危险驾驶案件在区法院巡回法庭上公开开庭审理。本市11所驾校共计一百余名学员、教练员全程旁听庭审。
四起案件的被告人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中罗某某、蔡某某曾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过处罚,这次依然没有吸收教训,再次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另外两名被告人张某某、陈某某系初犯,张某某喝完喜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后将车停下,在车上嗜睡,被执勤民警发现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7mg/100ml。而陈某某是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创城志愿者、城管人员发生纠纷,因而案发,公安机关查获时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48mg/100ml。
庭审过程中,四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了深刻忏悔,希望从轻处罚。法庭当庭作出判决:四名被告人均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1个月15天至3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