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谯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号消息,近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颜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栗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28日,被告人颜某某在万达嘉华附近,通过账号为尾号4218、2993的QQ号,冒充王俊凯(明星,TFBOYS成员)的助理,骗取被害人马某某(女,2007年6月27日出生)信任后,让马某某扫描收款二维码付款,共计骗取马某某51585元。被告人栗某某明知颜某某实施诈骗,仍向颜某某提供收款二维码,致使马某某通过栗某某提供的收款二维码,向颜某某支付人民币49997元,栗某某非法获得手续费2500元。
2019年4月10日,被告人颜某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向他人提供收款二维码,致被害人韦某某被骗人民币8664元、被害人李萌被骗人民币4000元。
另查明,被告人颜某某的家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颜某某、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颜某某、栗某某犯罪时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栗某某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颜某某的家人代为积极退赔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栗某某退出违法所得,也可酌情从轻处罚。经社区评估,颜某某依法可以适用缓刑。根据颜某某、栗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追星需谨慎。电信诈骗花样层出不穷,但实际上漏洞百出,群众面对陌生人提出的财产请求,多思考,守好钱袋,识别诈骗,让犯罪分子无从下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