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为牟取非法利益,购置大量银行卡、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在网上搜索有关领导干部参加公务活动的新闻报道,利用PS技术,伪造领导与女性乱搞两性关系的“床照”,再通过邮寄的方式,将附有“床照”的信件寄送相关领导进行敲诈勒索。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布了被告人王某某、谢某某、王某敲诈勒索一审刑事判决书。
经审理查明:2020年4、5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某某、谢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购置大量银行卡、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先后在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佛山市租赁房屋,架设网络设备,在网上搜索有关领导干部参加公务活动的新闻报道,下载领导干部照片,后利用PS技术,伪造领导与女性乱搞两性关系的“床照”,再通过邮寄的方式,将附有“床照”的敲诈信件寄送相关领导,要求被害人向其指定的银行卡转账10余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并要挟如不按要求汇款,就向纪检部门举报。2020年7月初,被告人王某加入该团伙,共同实施敲诈犯罪活动。截止案发,王某某、谢某某、王某共向安徽、贵州、江苏等地的相关领导寄发敲诈信件400余封。经侦查机关部分核实,有36名被害人收到上述敲诈信件,敲诈金额500余万元。其中,敲诈既遂2起,涉案金额4.4万元,分别为:
1.2020年5月中、下旬,被告人王某某、谢某某向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的唐某寄发附有“床照”的敲诈信件,声称已掌握唐某存在生活作风等问题的相关证据,要求其转账20万元到指定的银行卡上,并要挟如不按要求汇款,就向纪检部门举报。唐某恐遭负面影响,被迫先后2次向被告人指定银行卡转账计1.4万元。同年6月,王某某、谢某某再次向唐某寄发恐吓信件,要求唐某补汇余款,唐某未予理睬。
2.2020年7月中旬,被告人王某某、谢某某、王某向贵州省平塘县的王某寄发附有“床照”的敲诈信件,声称已掌握王某存在生活作风等问题的相关证据,要求其转账20万元到指定的银行卡上,并要挟如不按要求汇款,就向纪检部门举报。王某担心因此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被迫向被告人指定银行卡转账3万元。后三被告人再次向王某寄发恐吓信件,要求王某补汇余款,王某未予理睬。2020年8月12日,被告人王某某、谢某某、王某在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汇盈广场一楼停车场,被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谢某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天长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谢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