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3月2日下午,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原四级高级法官马杰受贿案公开开庭审理,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金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金安区检察院指控马杰2012年4月至2019年11月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或变相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庭审中,金安区检察院围绕案件事实向法庭一一举证,随后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马杰对金安区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
该案将择期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