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阜南检察 消息,近日,由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程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阜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被告人程某无证驾驶铲车在非道路上施工时,未做到注意安全义务观察周围情况,在倒车过程中,撞到铲车后面的程某某后致其当场死亡。经事故成因分析鉴定,被告人程某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监护人负次要责任。案发当月,程某与被害人监护人达成赔偿和解协议,取得监护人谅解。
法庭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