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疫情期间,黟县一95后男子程某谎称自己有口罩购买渠道,先后骗取4名被害人159.77万元口罩款。9月27日,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这起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当庭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59.77万元。
2020年2月,在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程某因倒卖医用一次性口罩被骗55万余元,于同年2月11日向黟县公安局报警,为尽快挽回被骗损失,被告人程某产生了利用被害人防疫期间求购口罩心切的心理来骗取货款的想法。被告人程某在黟县家中通过微信联系有购买口罩需求的买家,虚构自己有医用一次性口罩的货源,并出具医用一次性口罩的照片及视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物流单、身份证照片取得被害人信任,骗取他人口罩货款共计人民币159.77万元,全部用于网上赌博。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采取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钱财159.77万元,数额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虚假销售防疫物资牟取钱财,情节恶劣,应酌情从重处罚。根据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到案后的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程某做最后陈述时,当庭痛哭,称自己十分后悔,是因为一时冲动,才做出错误的决定。在听完审判结果后,其表示不上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