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寿县检察消息:近日,安徽省寿县隐贤镇原畜牧兽医站站长兼生猪办主任孙可涉嫌贪污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孙可在担任寿县隐贤镇畜牧兽医站站长、生猪办主任期间,利用收取生猪屠宰加工费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较大;同时,在养殖场拆迁、项目资金申报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或单独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和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可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应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