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握着钢笔在纸上写字,墨水落在纸上,就像鸟儿歇在枝头,点、横、竖、撇、捺,每一笔都是一种独特的姿势,在淡雅的纸上悄然绽放。
电脑刚时兴的时候,我的家中便置了一台台式电脑,电脑买回来,我花了一周的时间,背字根,学五笔,总算能打字了,那个兴奋劲儿,恨不得把纸和笔全扔了。后来,家中又添了笔记本电脑,抱在膝盖上就能打字,可用着用着,突然感觉缺了点什么。虽然键盘敲击出的文字整齐规整,和书本上印刷的文字同根同源,但屏幕上呈现的文字失却了笔墨书写出的灵气,更没有纸上落笔时的洒脱与俊逸。
重新从抽屉里翻出曾经用过的钢笔,从书架上取出一摞稿纸,平素喜欢写作的我,又重新回归到用蓝墨水钢笔爬格子的时代。看到一行行从笔尖里吐出的文字,我又找到了用钢笔写字的愉悦。
记得我拥有的第一支钢笔是在小学三年级,那是一支六角六分钱的新农村牌钢笔。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一支钢笔,我觉得自己已长成大人。因为我们读书那阵,小学一二年级用的全是铅笔,老师和家长给出的理由是,小孩的手没有劲握不紧钢笔,可由于铅笔尖较为脆弱,稍一用力就会折断,有时铅笔不小心滚到桌肚底下,也会跌断笔尖,甚至整支铅笔的笔芯在里面会断成几截。对于年幼的我们来说,削铅笔被小刀划破手指是常事。每次经过高年级的窗口,看到学长们手里握的是钢笔,心里便万分羡慕。那时候,盼着自己快快长大的原因,竟是为了拥有一支钢笔。
三年级要写小作文,方格的作文本发下来后,老师要我们把写在草稿纸上的初稿,端端正正地抄到作文本上。拧开钢笔套,捏瘪后面的塑料吸管,将笔头插进蓝色的墨水瓶里,缓缓松开捏管的手指,蓝汪汪的墨水便装满了吸管,拧上钢笔头,展开方格纸,先在旁边的稿纸上画上几笔,看看笔尖流下的墨水是否均匀,然后屏住呼吸,对照草稿纸,一笔一画地抄起作文来,不一会儿,洁白的方格里便工工整整地填满了方方正正的汉字。看着蓝色的墨水在纸上一笔一画地留下清秀的文字,我才真切地感受到,原来住在方格里的汉字是如此的端庄与秀气,而钢笔就是送它们回家的交通工具。
最苦恼的是,由于钢笔尖常用力,笔尖容易分开,写字时不仅划纸,而且下墨水也不均匀,我曾用老虎钳捏住笔尖,试图将两边捏得合缝,最终却弄巧成拙,把笔尖上的铱金夹掉了,成了秃头,压根儿不能写字了,好在当年有流动来校的修笔师傅,上午在这所学校,下午又转到另一所学校。好不容易等来了修笔师傅,我赶紧把钢笔拿去,修笔师傅看了一眼,用力拔下笔尖,从一只小铁盒中取出一只新笔尖插进去。回到教室里,在纸上一试,果然下墨均匀,揪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蓝墨水洇在纸上,透着轻盈的亮光,就像歇着无数只扇着蓝翅膀的小蝶,似乎一阵风袭来,它们就会振翅飞起,即便是在碳素墨水流行的日子,我仍固执偏爱着蓝色的墨水,在我看来,黑色的文字落在洁白的纸上,就失去了通透的灵气,也不能给眼睛带来梦想。
多年以后,我爱上了写作,成了所谓的文人。如今,文友们大都用电脑写作,每天能敲上万把字,让我等望尘莫及,他们听说我一直坚持用钢笔写作,很是不屑,甚至认为落伍,不过从码字的速度看,一天写上万把字我也能做得到,但我总感觉没有用钢笔写出来的文字有真情有温度。电脑写作讲的是手感,钢笔写字讲的是思绪,握笔凝思,反复推敲,涂涂改改,在圈圈画画的过程中,一行行文字便在纸上驻扎下来,过些日子,翻开来看,那些一笔一画码出来的文字,就像一个个熟稔的朋友,见面即是惊喜。
虽然我用五笔打字的速度也挺快,但我却一直坚持用钢笔写字,因为我坚信,白纸蓝字里住着的汉字与心情最近、与光阴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