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怀宁县金拱司法所辖区有个别矫正对象提出请假,为强化请假管理程序意识,确保监管到位,杜绝发生社区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怀宁县金拱司法所采取三项措施严把外出请假关。
一是严查请假事由。非法定请假事由一律不予批准,对符合请假法定事由的,要求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在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前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对相关注意事项再次明确强调。
二是严肃请假纪律。对社区矫正对象明确请假外出的规定和违规后果,要求其每天向司法所汇报在外具体情况,保持通讯畅通,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监督,同时明确矫正小组等监督人要严格履行监督汇报责任。
三是严格销假制度。请假期满后,社区矫正对象需及时返回并到司法所当面进行销假,汇报其在外出期间的基本情况,补充外出期间的相关事由证明材料,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
(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