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和在矫意识,预防和减少再犯罪。12月26日,怀宁县黄墩镇司法所联合政法委、派出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中,镇司法所所长对全体社矫对象进行现场点验,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工作纪律,每天按时人脸签到、不能离开规定的管辖区域,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同时结合收监执行的案例,以案为鉴,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切勿存在侥幸心理,时刻绷紧法律意识这根弦,确保不触碰法律的“高压线”。派出所民警结合工作实际,教育矫正对象要遵守法律,为自己和他人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矫正期间要自觉服从司法所的监管。最后,政法委员对全体社矫对象做出要求,提出要认清自己的身份,正确定位自己;接受监督管理,坚持遵纪守法,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此次警示教育,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观念,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意识,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方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