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现场
据巢湖晨刊消息 为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坚持“排污者付费”原则,结合周边做法及巢湖市实际,3月6日上午,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巢湖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进行听证,就拟调整巢湖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消费者代表、利益相关方、经营者、相关领域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听证会。
据了解,巢湖市垃圾处理经费主要依赖财政投入,由于城市迅速发展和市民对环境要求提高,虽然政府投入在逐年加大,但单纯依靠政府财力还是难以持续满足各方的更高需求。合理的财政补偿与收费补偿,多渠道筹措资金,可以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优质高效推进。依据合发改商价〔2023〕1081号文件,按照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参考周边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巢湖市发改委拟定了巢湖市征收标准调整方案。
听证会上,参加人员围绕听证方案,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广泛深入的分析和讨论,充分表达各自的意愿和观点。听证会认真听取参加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在认真听取与会代表意见建议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按法定程序报巢湖市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据介绍,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是要加强城市的环境建设,增强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节俭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实现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政府也将集中更多财力建设城市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城市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马丰成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