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蚌埠发布微信消息 2月23日,蚌埠市教育局发布安徽省蚌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届春季“校园招聘”公告。计划招聘在编老师23名,详细情况如下:
蚌埠地处安徽省东北部、淮河中游,总面积5952平方公里,总人口367.81万,境内山水相连,四季分明。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史载蚌埠“古乃采珠之地”,故素有“珍珠城”的美誉。蚌埠是京沪高铁、京福高铁、哈沪高铁、京台高铁的交汇点,是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长三角城市群成员城市,有皖北中心城市、淮畔明珠之称。
为集聚优秀教育人才,促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蚌埠市教育局决定通过“校园招聘”方式公开选聘2024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蚌埠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全程参与指导。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在编教师23名,具体岗位见《安徽省蚌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届春季“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招聘专业对应的普通高中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或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博士研究生不限定博士阶段专业,前置学历满足岗位专业需求即可;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情况说明
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教师招聘有关规定,人才经考核录用的,办理正式入编手续,按照《蚌埠市引进和培养教育人才实施办法》,引进新入职教师,自行租赁住房的,连续3年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年1.5万元、2万元、3.6万元住房租赁补贴;在蚌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本科、硕士、博士5万、8万、20万元购房补贴。
提醒:1.省外应聘人员凭机票、火车票等凭证每人一次性发放500元交通补贴;
2.未尽事宜由蚌埠市教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0552-2044954(蚌埠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52-3716687(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