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新闻网讯 记者从安庆市消保委了解到,2023年安庆市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接受消费者请求调解消费纠纷394件,已妥善调解384件,处理率97.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1万元,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2352人次。从投诉类别上分析,生活、社会服务类占总投诉量的18.27%,位居第一;从投诉性质上分析,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占总投诉量的80%以上。
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维护合法权益。(资料图片)
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居首
根据投诉类别分析,生活、社会服务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服装鞋帽类以及食品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72件,占18.27%;家用电子电器类59件,占14.97%;日用商品类59件,占14.97%;服装鞋帽类54件,占13.71%;食品类35件,占8.88%;首饰及文体用品类28件,占7.11%;烟、酒和饮料类15件,占3.81%;交通工具类13件,占3.30%;教育培训服务12件,占3.05%;医药及医疗用品类11件,占2.79%。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质量、售后服务、合同、价格、虚假宣传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其中,质量217件,占55.08%;售后服务105件,占26.65%;合同21件,占5.33%;价格19件,占4.82%;虚假宣传18件,占4.57%。
另付费用消费现象存在
2023年,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72件,其中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美容美发、保养和修理服务投诉较多,主要涉及质量、售后服务、合同、价格等问题。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投诉方面,会员卡、储值卡春节期间不予正常使用,要求消费者另付费用消费或存在涨价现象,并未提前告知或进行公示;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方面,预定的房间没入住不予退款,房间公共卫生存在问题,饭菜中吃出异物等。
2023年6月,消费者汪先生投诉反映桐城市某酒店存在不诚信行为,称其提前预定了两个大套间,到店后却被告知只有一间套房。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消费者宣女士2023年4月前往望江县一家电器店修理微波炉,店内工作人员拆开微波炉查看,提出需要120元换一个加热管,承诺后期只能保障3个月售后,宣女士不接受并表示不修了,结果店家要求宣女士支付30元检查费。宣女士认为店家事先没有告知收取检查费事项,存在乱收费情况。经调解,经营者同意退还30元给宣女士。
故意增加售后服务难度
2023年,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59件,其中视听产品、家用小电器产品、空调、厨房电器类产品、通讯类产品投诉较多,主要涉及质量和售后服务两方面。反映的问题为不按规定及时换退货;售后服务维修技术不过硬,服务态度不好,对符合退换货规定的电器故意拖延,设置门槛,增加消费者退换货的难度等。
消费者刘女士2018年购买了液晶电视,去年发生爆炸引起火灾,要求商家进行赔偿,商家只同意赔一台电视。经太湖县消保委积极组织双方调解,远程联系生产厂家,与诉求人、经销商多次沟通,分析各方责任以及事件影响,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赔付消费者一台电视机及现金2000元,双方和解。
不履行退换货等承诺
2023年,服装鞋帽类投诉36件,其中售后服务和质量投诉较多,反映的问题为消费者购买的服装短时间内出现褪色、变形、面料起球等;鞋子出现脱胶、褪色、鞋子码数不标准等;消费者购买的衣服、鞋子出现质量问题时,部分经营者不履行退换货或维修、补偿等承诺。
2023年,食品类投诉35件,主要集中在质量、安全、虚假宣传等方面。投诉内容主要涉及食品变质、不新鲜、过期、含有异物、缺斤少两;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
2023年5月27日,消费者孙女士花费119元在某服装店购买了一件牛仔裙,第三天穿上身不到20分钟,裙子后面开裂了。2023年6月4日,消费者徐女士购买了一双皮鞋,没几天鞋面出现质量问题。两起投诉均经调解达成和解。
消费者李先生反映,2023年3月,他在安庆某超市购买了白油桃,食用时发现水果里面已经腐烂,无法食用。经调解,超市退还了购物款。2023年5月18日,消费者朱女士在某零食店购买袋装牛肉干,小孩子食用时发现牛肉干已经霉变。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
抵制诱惑,理性消费。近年来,市场上预付后服务难以兑现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对待各种预付促销活动,尤其是超长时间、超低价、较大数额等预付交易行为,使用周期越长,风险越大。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需要,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
货比三家,谨慎选择。在办理预付款(卡)购买服务时,应坚持“货比三家”原则,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根据实际需求,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卡,避免因商家运营变故导致损失。建议健身初学者办理次卡、月卡。也可先进行体验式消费,在认可其服务后,再确定购买。
签订书面合同,避免口头承诺。合同或协议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也是双方出现消费纠纷后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重要凭证。消费者应仔细确认合同或协议条款内容,坚持先签合同、后付费。尤其不要轻信工作人员口头承诺,切忌将钱款通过工作人员进行代收。另外还应核对收款账户信息、退费、转卡等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和商家承诺一致。
保留交易凭证,依法维护权益。如果遇到合法权益受侵,要牢记“证据为王”,坚持依法维权。因此,交易时应向商家索要并留存消费发票和支付信息等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应秉持契约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对协商不成的合理诉求,可以通过消保委调解,也可拨打消费维权热线12345、12315进行举报投诉,还可以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全媒体记者 方芳 通讯员 姚爱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