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政协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年龄等原因,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接受丁克强、丁晓凯、王双、王蓓、王从美、乌兰其其格、吕兴亚、年里亮、年翠红、刘建民、江南、李荣、杨杞、况素琴、张浩、张强、张焕明、张蔚靖、金海浩、胡岚、施剑、高沛轩、韩慧、韩修贤、瞿金荣等25名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年1月10日政协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年龄等原因,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接受丁克强、丁晓凯、王双、王蓓、王从美、乌兰其其格、吕兴亚、年里亮、年翠红、刘建民、江南、李荣、杨杞、况素琴、张浩、张强、张焕明、张蔚靖、金海浩、胡岚、施剑、高沛轩、韩慧、韩修贤、瞿金荣等25名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