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明文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实施前,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超市和集贸市场广泛宣传《办法》,在经营场所张贴《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示》,现场告知经营者遵守相关规定,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合法合规的照明设备。
近期,执法人员对辖区超市、农贸市场销售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生鲜产品“素颜”上市。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农贸市场熟食摊位仍在违规使用“生鲜灯”,执法人员开出自《办法》实施之后杜集区首张罚单,对经营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下一步,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有力有序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相关检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王洪亮 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