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淮南消息 为切实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近日,凤台县新集市场监管所开展取缔“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对物体的色彩还原能力强,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比如红色和绿色,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能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以此来影响消费者的选购。针对这种现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并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集市场监管所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辖区商场超市、水产品经营门店等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使用“生鲜灯”行为。执法人员首先为广大经营户解读了《管理办法》中有关食用农产品销售的最新规定,引导经营户认识“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生鲜灯”等可能影响消费者对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一律进行取缔更换,杜绝“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发生。截止目前,新集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使用“生鲜灯”商家、摊位12户次,对发现问题已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消费者买得安心、买得放心。
下一步,新集市场监督管理所将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督促商家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全力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通讯员 / 陈明 高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