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池州消息 “王某某案件中,证据不充分、谈话方案未按程序报批……”在青阳县新河镇纪委案件质量自查会上,办案人员围绕调查谈话、外查取证、程序报批等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复盘案件查办过程,查找问题短板。
(新河镇纪委到新建村核实信访件)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青阳县新河镇纪委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自查工作,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规范等方面全面起底,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要求,将卷宗材料中发现问题逐一记录,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压实审查、审理责任,提高案件查办工作水平。通过自查、抽查发现材料审批不全、文书不规范等14个具体问题,推动整改14个。此外,针对案件案卷中责任认定不清、主体身份材料不齐全不完整、书证收集不到位、案卷装档等常见问题归集整理成问题清单,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
“以上是您反映的两个问题办理情况,针对您反映的护坡建造问题我们将持续关注,后续会进行二次办理反馈办理结果。”镇纪委工作人员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复核工作回应群众诉求时说道。
在案件质量自查的同时,新河镇纪委复查复核2起可能存在“微腐败”问题的投诉件,聚焦问题是否核实到位、合理诉求是否解决到位、办理结果是否反馈到位,严把程序关、审核关、报结关、反馈关“四道关口”。在核查反馈环节实行“全面核查、多次见面、当面反馈”机制,向实名举报人面对面进行答复反馈办理结果,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化解信访举报。
“坚持把‘回头看’当作审查调查工作的固定动作,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青阳县新河镇纪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新河镇将聚焦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案件既能查清,群众又能满意”作为办案的标准要求,将办案工作和做好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查处一起、稳定一片。(通讯员 陈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