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江家店镇有群众反映,其8月30日至9月10日,在江家店镇境内一工厂从事铲车驾驶员工作,但工厂老板未结清自己工资,要求主管部门核实,督促解决。为保障农民工权益,江家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经过多方努力,该劳务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深入一线核实。经了解,该厂将劳务外包给李某,由李某招募工人。企业将工人工资交给李某后,李某未发放工人工资,且经多方联系后李某仍因个人原因不出面解决,得不到工资的工人直接向工厂索要工资。
多方多管齐下。镇相关部门立即赴现场处理,安抚情绪,稳定事态。10月7日,由镇、村、派出所、企业代表陪同工人到区劳动监察大队咨询专业意见和法律根据,进行协调沟通。
依法依规处理。经查,该厂将劳务发包给不具备劳务作业资质的个人,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实际系非法劳务分包合同,该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分包单位应对所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拖欠工资的,由承包单位清偿。经过镇村的说理说法以及大量工作,涉及公司与工人根据实际情形,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协议规定由公司先行垫付一定比例的原工资数。剩余部分由该工厂与李某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后进行支付。(王贤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