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怀远县所有乡镇召开全面依法治镇(乡)委员会会议,集中开展乡镇领导干部集中述法评议。此举标志着怀远县18个乡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贯通”,全县乡镇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
顶格推进,压紧压实法治责任。
蚌埠市委副书记、怀远县委书记、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王庆武多次听取依法治县阶段性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审议《建立健全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方案》《关于建立健全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推进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调度部署。各乡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级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动面上工作及时跟进。
示范引领,筑牢基层法治基础。
以河溜镇为试点,积极探索基层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基层法治建设难点、痛点、堵点。截至目前,河溜镇已建成乡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并抽调骨干力量集中办公,统筹协调、推动落实能力得到切实提高;制定完善法治建设职责清单、乡镇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提示等制度规定7件。组织全县乡镇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集中赴河溜镇进行观摩学习。全县所有乡镇部门干部均进行上年度述法。
督促指导,强化法治工作质效。
聘请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界专家学者共33人为法治督察员,对法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适时监督,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对法治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截至目前,县委依法治县办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共计制发工作提示清单12份,有力推动了基层法治建设落实落细。( 周永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