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日报讯 截至8月底,安庆市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929.9万元,惠及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7172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今年安庆市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长期失业人员纳入认定范围,该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底。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每月350元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上述7类登记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期间应主动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4次(含)以上就业服务。对申请人连续2次、累计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不予认定为就业确有困难人员。 (全媒体记者 徐侃 通讯员 侯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