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坟镇某村村民兄弟姐妹5人因老人赡养问题来到司法所请求调解。常坟司法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调解员参与调解,经过一上午的多轮协商,最终成功化解了这一纠纷,避免了兄弟姐妹反目成仇,老人赡养无着落。
经了解,老人共有3个女儿,2个儿子,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却因前段时间不慎摔倒,大脑出血致使生活无法自理,几个子女就如何抚养老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产生矛盾。
经了解,此次矛盾的关键是大儿子认为其他兄弟姐妹4人想把赡养老人的责任全部压在自己身上,因而产生矛盾。他认为无论男女均要对老人进行赡养,且老人在谁抚养期间生病,费用应由谁承担,其他人概不负责。针对此问题,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将大儿子和老人的其他子女分开。调解员向大儿子讲明,按照《民法典》规定,除非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否则都要对老人对进行赡养是不存在疑问的,若老人生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应由子女共同承担,但是按照当地习俗,应由兄弟二人承担。在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讲解下,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最后,调解员向大家讲明,无论老人在谁家照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精神上的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多前去探望老人。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之责,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才是家庭和谐、老幼和睦之道。常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调解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件纠纷,今年以来常坟镇已化解矛盾纠纷160余件,化解成功率99.8%,其中家庭矛盾纠纷20余件,共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锦旗11件。(怀远县司法局 纪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