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813号),我市共获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励资金915万元。
据悉,915万元的奖励资金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奖励资金435万元,重点奖励寿县、潘集区和毛集实验区;获得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奖励资金480万元,重点奖励寿县、凤台县、潘集区和毛集实验区。2022年我市从持续增加财政投入,推进“提醒、调度、抽查、通报、整改”调度机制,做好要素保障,突出产业发展重点等方面持续加力,高质量完成了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工作任务。
市级将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和管理,确保衔接资金用的好、管得好、效益好,争取更多省级奖励资金支持。(通讯员 / 贾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