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庆晚报消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安庆市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日前确定,上限为每月20094元,下限为每月4019元。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省人社厅等5部门刚刚公布的全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698.08元,我市按照相关规定,对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进行了调整。
随着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公布,全市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差额结算的,可在2023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结算到位,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已执行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的参保单位及职工,需结算缴费基数差额的,可选择抵扣2023年剩余月份的社会保险费,也可选择退回。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规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保底和300%限高。即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以缴费基数下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以缴费基数上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下限,仅涉及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或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参保职工及单位。
2023年,我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4019元和20094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选择社会平均工资60%(即最低缴费基数4019元)的,每月实际缴费803.8元;选择社会平均工资80%的,每月实际缴费1071.6元;选择社会平均工资100%的,每月实际缴费1339.6元;选择社会平均工资150%的,每月实际缴费2009.4元;选择社会平均工资200%的,每月实际缴费2679.2元;选择社会平均工资250%的,每月实际缴费3349元;选择社会平均工资300%(即最高缴费基数)的,每月实际缴费4018.8元。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计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视个人的实际缴费能力,选择较为适中的缴费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
(全媒体记者 徐侃 通讯员 吴祚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