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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船舶长期侵占环巢湖部分湿地岸线……省检察院公布一批公益诉讼案件

2023-06-05 09:15   江淮晨报

据江淮晨报消息  6月1日,《湿地保护法》迎来实施一周年。6月2日,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湿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5条,立案19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2件,提起诉讼56件。各级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涉湿地保护协作机制12个。此外,该院还公布了一批湿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废弃船舶长期侵占湿地岸线巢湖检察依法履职督促清理

2022年底,巢湖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环巢湖部分湿地内存在废弃船舶长期停放侵占湿地岸线问题。有的废弃船舶船体破损、长满杂草,且半沉于水中,不仅侵占湿地水域岸线空间、破坏湿地景观,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船内淤积的杂物和垃圾也破坏湿地的生态环境和功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立案并调查取证后,分别向属地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清理废弃船舶,修复湿地岸线。最终,在检察机关的协调推动下,原散落在湿地保护区范围内的6条废弃船舶全部得到清理。

湿地公园堆积大量垃圾淮北检察制发检察建议

2021年初,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淮北市绿金湖湿地公园附近堆积有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对湿地水质和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该院经立案调查后进一步发现,该湿地公园还曾发生火灾,过火面积大,焚毁了较大量的公园绿化林木,一直未得到修复。

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向相山区城市管理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清理公园附近垃圾,并设置合理的垃圾倾倒点;同时向林业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积极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并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等。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整改,清理公园附近垃圾40余吨,并建立长效巡查机制,防范偷倒垃圾行为。在检察机关的督促和协同下,针对过火造成的林木受损问题,行政机关及时进行了补植复绿,并补充配备了消防设备和智能监控设施。

发电设施侵占大面积湿地蚌埠检察履职推动设施拆除

2022年8月,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向蚌埠市检察院移送有关湿地被大面积侵占建设光伏发电、围网围堰养殖等问题线索。由于跨省界湖边界不清、管理真空、监管缺位等问题,淮委多次督导解决未果,遂建议通过“流域机构监管+检察公益诉讼”方式协同推进。

蚌埠市检察院立案后,联合淮委、蚌埠市水利局,并依据与江苏省宿迁市检察机关建立的跨行政区划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启动省际联动办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调查,查明:天井湖水域五河一侧布设约19km围网、滩地建设活动板房围垦养殖,位于泗洪一侧滩地建设有光伏板约17500余块,侵占湿地32000㎡。

蚌埠市检察院经与宿迁市检察院沟通决定,采取分别立案、协同办理、分层监督的办案模式,合力推动湿地问题解决。2022年9月20日,蚌埠市院向属地县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要求与泗洪县协调对湖泊进行勘界,明确相关行政区划管辖问题,规范湖泊开发、利用活动,防止影响防汛和湖泊功能的问题发生。

之后,五河县检察院向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行湖泊湿地监管职责,做好围网围堰整治工作。同时,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采取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拆除影响行洪光伏发电设施。

两地政府积极履职成立工作专班,勘定湖泊界限,投入资金整治围网19km、拆除板房20余间,泗洪县也及时拆除相关光伏发电设施,合力推动了相关问题有效解决,为跨界湿地保护提供了生动的实践样板。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胡琪

据江淮晨报消息  6月1日,《湿地保护法》迎来实施一周年。6月2日,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湿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5条,立案19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2件,提起诉讼56件。各级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涉湿地保护协作机制12个。此外,该院还公布了一批湿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废弃船舶长期侵占湿地岸线巢湖检察依法履职督促清理

2022年底,巢湖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环巢湖部分湿地内存在废弃船舶长期停放侵占湿地岸线问题。有的废弃船舶船体破损、长满杂草,且半沉于水中,不仅侵占湿地水域岸线空间、破坏湿地景观,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船内淤积的杂物和垃圾也破坏湿地的生态环境和功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立案并调查取证后,分别向属地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清理废弃船舶,修复湿地岸线。最终,在检察机关的协调推动下,原散落在湿地保护区范围内的6条废弃船舶全部得到清理。

湿地公园堆积大量垃圾淮北检察制发检察建议

2021年初,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淮北市绿金湖湿地公园附近堆积有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对湿地水质和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该院经立案调查后进一步发现,该湿地公园还曾发生火灾,过火面积大,焚毁了较大量的公园绿化林木,一直未得到修复。

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向相山区城市管理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清理公园附近垃圾,并设置合理的垃圾倾倒点;同时向林业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积极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并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等。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整改,清理公园附近垃圾40余吨,并建立长效巡查机制,防范偷倒垃圾行为。在检察机关的督促和协同下,针对过火造成的林木受损问题,行政机关及时进行了补植复绿,并补充配备了消防设备和智能监控设施。

发电设施侵占大面积湿地蚌埠检察履职推动设施拆除

2022年8月,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向蚌埠市检察院移送有关湿地被大面积侵占建设光伏发电、围网围堰养殖等问题线索。由于跨省界湖边界不清、管理真空、监管缺位等问题,淮委多次督导解决未果,遂建议通过“流域机构监管+检察公益诉讼”方式协同推进。

蚌埠市检察院立案后,联合淮委、蚌埠市水利局,并依据与江苏省宿迁市检察机关建立的跨行政区划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启动省际联动办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调查,查明:天井湖水域五河一侧布设约19km围网、滩地建设活动板房围垦养殖,位于泗洪一侧滩地建设有光伏板约17500余块,侵占湿地32000㎡。

蚌埠市检察院经与宿迁市检察院沟通决定,采取分别立案、协同办理、分层监督的办案模式,合力推动湿地问题解决。2022年9月20日,蚌埠市院向属地县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要求与泗洪县协调对湖泊进行勘界,明确相关行政区划管辖问题,规范湖泊开发、利用活动,防止影响防汛和湖泊功能的问题发生。

之后,五河县检察院向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行湖泊湿地监管职责,做好围网围堰整治工作。同时,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采取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拆除影响行洪光伏发电设施。

两地政府积极履职成立工作专班,勘定湖泊界限,投入资金整治围网19km、拆除板房20余间,泗洪县也及时拆除相关光伏发电设施,合力推动了相关问题有效解决,为跨界湿地保护提供了生动的实践样板。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胡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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