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黄墩镇深入贯彻县委办下发《关于试点推广“四事四权”工作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始终以保障群众“四权”为核心,探索“四事四权”工作法在试点村桐元村落地生效,进一步整合各方面资源,着力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黄墩镇桐元村作为推广“四事四权”工作法试点村,坚持“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网格员职责,密网细筛,由老党员、老干部、老退伍军人、老教师、老模范组成共20人的队伍对全村负责。利用网格员对自然屋场人熟、地熟、情况熟的“明白人”优势,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反馈信息。
“四事四权”工作法在桐元村试点以来,网格员不但处理邻里矛盾纠纷,而且作为政策的“传达人”,协助村委会做好宣传社保、医保等便民政策,强调用火、防火、交通、防溺水等安全提醒,帮忙上门解决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实际问题。真正发挥了党组织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为促进乡村振兴营造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良好风尚。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黄墩镇将坚持把“四事四权”工作法贯穿群众工作的全过程,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试金石”,统筹用力,综合施策,扎实推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助力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