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巢湖晨刊报道 今年初,消费者王某通过微信在巢湖某水产店订购了一批螃蟹,双方在微信上约定好购买重量为250克的母蟹、单价为30元/只,共20只。2月27日,王某到店购买了该批螃蟹共支付600元。
3月2日,王某携带剩余的10只螃蟹来到巢湖市亚父市场所进行投诉。王某认为该水产店应按照微信约定提供每只重量为250克的母蟹,即使去除捆绑的绳子重量,螃蟹净重也不应低于220克,然而他所买到的螃蟹分量却远远不足,王某感觉受到欺骗,遂要求该水产店退款并进行赔偿。
该所调解人员第一时间来到该水产店就详细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水产店负责人承认与王某在微信所约定的事实,后因市场价格浮动,250克/只的母蟹价格远高于30元,于是私自将分量不足的母蟹出售给王某,但并未告知王某这一情况。经现场复秤确认,王某剩余的10只螃蟹平均每只重量为190克,的确超出正常的误差范围。
经对当事双方的耐心调解,水产店负责人意识到自己的上述行为没有履行提前告知义务,欺骗了消费者,违反了诚信经营原则,于是向王某道歉,退还螃蟹款并进行赔偿共计1170元。水产店负责人还表示将以此为戒,依法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司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