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新闻网讯(徐迎春 方盼亮)近日,铜陵市发布2023年第2号总河长令,决定组织开展长江岸线垃圾漂浮物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总河长令要求,利用1个月时间对长江岸线垃圾、漂浮物及固体废物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县区政府要细化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和占用(使用)单位责任范围,对各自管辖范围内长江岸线及主要支流开展巡查排查;市河长办要会同市环委办、市长江办随时开展暗访督查、通报曝光,并将此次专项行动情况纳入年度河长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县区级责任河长和市级成员单位考核等级评定依据。市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经信、农业农村等相关市直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指导县区和责任主体对行业主管范围内问题开展清理整治。
铜陵市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化集中清理整治成效,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在每年汛前、汛期、汛后常态化开展长江及主要支流垃圾、漂浮物、固体废物打捞清理整治,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