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楼市频道 大皖新闻讯 为吸引发展、创新人才,合肥市近日发布了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在购房、租房方面给予普惠和特殊保障。
高层次人才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含港澳台和外籍人才),经“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认定的A类人才,予以 “一事一议”“一人一策”“量身定制”支持。
在合肥无自有住房的B、C、D类人才可分别按不高于180㎡、140㎡、120㎡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在合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按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分别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30%、25%、20%优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最高可放宽至当期限额的2倍。
如果购买合肥商品住宅,享受合肥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其中在合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分别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30%、25%、2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180㎡、140㎡、120㎡,且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同样最高可放宽至当期限额的2倍。
新引进的B、C、D类人才,在合肥无自有住房且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专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合肥市属教育、卫生、审计、金融、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经合肥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合肥购房同样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
符合条件的引进优秀人才在合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120㎡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室3年、可按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20%优惠。
如在合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2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面积不高于120㎡,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最高也是可放宽至当期限额的2倍。
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在合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在合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90㎡、70㎡和50㎡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高校毕业生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稳定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享受的保障政策为:
在合肥无自有住房的博士可按不高于90㎡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10%优惠;在合肥购房享受合肥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1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90㎡,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最高也是可放宽至当期限额的2倍;租房方面可按不高于90㎡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按每年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硕士、本科生则可在合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在合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70㎡和50㎡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普惠性人才
在合肥市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落户后即可在合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新来军工科研院所(仅限在本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和市属国有投资类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及35周岁以下的博士可参照享受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资格、租房补贴政策。
这些政策自2022年6月16日起施行,试行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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